日前,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联合攀枝花市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胡某实施了撤缓收监,这是首次市区两级联手实施收监。
东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以来,由于没有执法权,在收监过程中,对被收监人员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可能导致被收监人员脱逃、自残及伤人,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为此,东区司法局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联系,借助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支队的执法力量,及时对被收监服刑人员采取强制手段,安全顺利地完成了整个收监过程。
除此之外,东区还将联合执法融入到日常的监管中。一是每月组织一次集中矫正宣告、集中入矫教育。将当月报到的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在一起,由市司法局司法警察对其进行入矫教育,明确告知矫正期间应该遵守的相关管理规定以及违反的法律后果。二是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体能操练。将社区服刑人员组织起来,进行队列等操练,增强体能锻炼意志,促进转变。三是开展个人点训,单独训诫。针对不服从管理、违反管理规定被警告处分的社区服刑人员,对其进行一对一的单独教育,指出其违规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促使其正确认识自己的问题,改正自己的错误。
通过一系列的举措,东区社区矫正工作措施得力、监管到位、成效显著,没有出现一起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事件,没有发生一起涉及社区服刑人员恶性案件。2017年东区司法局被省司法厅、省人社厅评为“四川省社区矫正先进集体”。(东区区委政法委 杨丰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