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区法院银江法庭通过一起案件的审理一次解决两个纠纷,既提高了案件审理质效又免除了当事人再次诉讼之苦,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攀枝花市麦笛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攀枝花市添寿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一案,东区法院于2017年7月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2017年9月6日,东区法院银江法庭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如下:一、解除攀枝花麦笛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攀枝花市添寿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4月7日签订的《麦笛儿户外拓展基地合作协议》。二、攀枝花市添寿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一次性赔偿攀枝花麦笛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各项损失17100元。三、攀枝花市添寿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攀枝花麦笛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轮胎100个、油桶30个,并赔偿10个迷彩网损失480元。如未返还轮胎、油桶,则按油桶60元、轮胎5元每个进行赔偿,共计2300元。四、驳回攀枝花麦笛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对于攀枝花市添寿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认为攀枝花麦笛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尚欠其五千元餐饮费的辩解意见,因其在本案中未要求折抵且未得原告的认可,可另行起诉。该判决于10月初生效。
10月25日,原告方收到被告方扣除另一纠纷欠款(餐饮费)的案款,双方确认判决书履行完毕,诉讼涉及债权债务全部结清。当事人收到案款后对法院表示感谢,对法院案件审执效率感到满意。
东区法院以实际行动贯彻十九大报告精神,以让人民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
(东区法院 黄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