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米易县森林公安局办理的陈某贵滥伐林木案被该县法院依法判决,判处陈某贵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5000元,没收作案工具油锯2台、斧头1把上缴国库。
陈某贵在米易县白坡彝族乡无电户线路建设工程承建中,为加快架线工程进度,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5年6月、10月,两次安排其施工人员在白坡彝族乡桐子林村羊棚子处、白坡彝族乡松坪村大漕河沟处砍伐国有林木143株,立木蓄积为106.5033立方米,所砍伐林木全部遗弃在现场。本案在审理过程中,陈某贵与被害单位协商达成协议,由被告人陈某贵赔偿被害单位损失10万元,并已付到位。(张明 景文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