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攀枝花市东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7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东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分管领导熊斌副检察长代表东区检察院报告了2015年以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并认真听取了常委会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对东区检察院近年来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会议认为,东区检察院在工作开展中,着力抓监督案件办理质量,制定实行了科学严密的办案程序和保障措施,确保案件办理各环节的质效,对社会反响强烈的执行难、执行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有力的监督,并积极开展、审慎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在息诉工作中坚持把息诉止访贯穿于工作始终,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司法权威;在队伍建设方面,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选派干警到省院、高检院学习、充实人员等方式,提高了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不断提升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水平。同时,会议也指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尚存在宣传力度不够、行政检察职能未能充分发挥、监督水平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就东区检察院如何进一步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营造良好司法环境;二是要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监督质效;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
对区人大常委会此次审议提出的问题及要求,东区检察院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措施,积极探索创新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方式、方法,把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要求落实到实处。(杨丰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