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彭某贩卖毒品一案。该案在给被告人彭某送达起诉书的时候,彭某即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提出异议。针对被告人提出的异议,主审法官决定通知该案的侦查人员和向其购买毒品的吸毒人员出庭作证。
在法庭上,证人陈述了案件事实,并接受公诉人和被告人的质询,侦查人员向法庭陈述了抓获被告人的经过,同时还向法庭说明公安机关在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无体罚、殴打等刑讯逼供行为,使得案情更加清晰。
此次庭审充分发挥了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作用。东区法院将继续做好庭审实质化工作,真正实现以审判为中心,促进司法水平的全面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