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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守职业准则,坚拒“感谢费”
www.souluo0577.com 】 【 2016-11-23 11:02:24 】 【来源: 四川新闻网攀枝花频道 】



  (李康)近日,攀枝花交警一大队事故处理民警余长春在处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中,秉公办事,坚持拒绝当事人“感谢费”,受到群众赞扬。

  据了解,9月17日晚21时,攀枝花交警值班室接110转警,称在市中心医院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到转警后,值班室立刻安排事故值班警力赶赴现场处置。

  经查,余某驾驶川D号牌非机动车搭乘陈姓乘客由市中心医院往渡口桥方向行驶,行驶至中心医院路段时,由于操作不当,导致车辆侧翻,2人均不同程度受伤,事故民警在对驾驶员余某询问过程中发现余某有饮酒驾驶非机动车的行为,介于当事人都不同程度受伤,事故民警先让当事人去医院接受治理,事后再到交警一大队进一步事故处理。

  9月28日,余某到交警一大队接受处理,事故处理民警余长春首先对非机动车驾驶员余某的身体恢复情况进行了解,并对其饮酒驾驶非机动车同属违法的行为再次批评教育

  随后,余长春依法开具交警责任事故认定书并对余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余长春同志再次告诫驾驶员酒后驾驶的危害,希望他在以后交通参与过程中自觉遵章守纪,而驾驶员对余长春对于这次事故的处理也非常满意。法理之外,无外乎人情。余长春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有利有据。

  当事人余某在临走时放下500元对余长春的公正办事表示感谢,但是余长春坚决拒绝了。身为人民警察,责任就是保护人民群众利用不受侵害,身为交通警察事故民警的义务就是处理好交通事故,做到公平公正执法。

编辑:孙冠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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