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刑事法官的铁骨柔情
没有惊天动地的丰功伟绩,她却把自己的一腔热血和赤诚献给了刑事审判事业;她在基层法院一干就是20多年,始终坚信法律的神圣和不可侵犯,把法官的职业荣誉感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她就是米易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锐,一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的普通法官。
审慎细致办“铁”案
在审判工作中,张锐充分利用女性的细心和谨慎,严格把握证据、准确适用法律,确保案件质量,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了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
2014年,张锐办理了一起社会影响较大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被告人杨某某晚上酒后驾驶机动车撞伤一名老人后,驾车逃跑,后四次经过该事发地点,最后一次经过该事发地点时,从老人身上碾压过去,老人最终身亡。当地的许多人目睹了该事件,引起了强烈反响。对该案的定性,是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还是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讨论中存在较大的争议。张锐通过查阅大量的案例和业务书籍,最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十年。
张锐在办理被告人伍某某贩卖毒品一案中,经过阅卷发现毒品的重量包含了装毒品的盒子的重量,她便及时联系公安机关,经重新称重,将鸦片的重量由42.5克变更为27.92克。被告人伍某某被办案人员的审慎细致所折服,最终息诉服判。
倾心调解促和谐
张锐既是法官,也是一名群众工作者,为了老百姓的事,再苦再累她也心甘情愿。
在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她坚持被害人损失能得到最大限度地赔偿与被告人能得到从轻处罚都能实现的原则,耐心细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所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有90%以上得到调解,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赞扬。2014年年底,一起21人聚众斗殴并致1人死亡的案件被起诉到米易县人民法院。为了保证案件质效,让死者和其他受害人及时获得赔偿,张锐不厌其烦地多次做双方的赔偿调解工作,最终将全部附带民事赔偿调解好并及时得到了兑现。被害人家属感动地说:“感谢法官一次又一次地为我们做调解工作,才让我们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
刚柔并济显情怀
办案中,张锐将“执法如山”的公正理念与“执法如水”的和谐理念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刚柔并济。
2014年,她在办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中,被告人赵某某和丈夫已经离婚,3岁的孩子和赵某某共同生活。由于赵某某有多个从重量刑情节,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判实刑。然而,赵某某的丈夫、亲属都不愿意照管3岁的孩子,都想拿孩子要挟法院判缓刑。张锐带领刑庭的干警多次做赵某某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为孩子读书的事情,多次往返多个幼儿园。最终,赵某某被判处拘役3个月,将孩子送到幼儿园进行周托,由赵某某的亲属周末到幼儿园接回孩子。该案的成功处理,既彰显了法威,又体现了人文情怀。
廉洁勤政树形象
刑事审判工作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因此,常有被告人、当事人为逃避法律制裁,托人情、拉关系,千方百计接触,但都被张锐拒之门外。
“做人要堂堂正正,做事要对得起良心,执法办案要对得起法律。”她时刻谨记诚实守信,公道正派的做人宗旨,牢记“公则明,廉则威”的准则。20多年来,她始终以身作则,做到正确行使审判权,事事秉公办理,不偏袒任何一方,切实做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旗帜鲜明地抵制各种诱惑,遵守法官职业道德,从未向利诱或者威胁屈服过。
虽然只是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但在张锐的身上,却闪烁着当代人民法官的情操与风采。她凭借出色的工作、廉洁的作风和无私的奉献,履行着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为天平增辉,为国徽添彩。近年来,张锐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巾帼建功标兵”。她带领的刑庭多次被评为先进集体,2014年还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王锡怀 刘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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